从“路内”到“路外”的法律困境

2026-05-19 20:05   16次浏览

在“僵尸车”治理过程中,执法部门面临着“路内路外”不同法律的适用难题,这也是为什么小区内的僵尸车往往难以清理的原因。

在公共道路上(市政道路),交警部门依据《道路交通法》具有明确执法权,对于违停、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可以直接拖移和处罚。

然而,对于停放在居民小区、停车场、单位内部的“僵尸车”,交警无权直接介入。这些属于物业管理范围或私人财产,即便是城管部门也主要针对市容环境进行劝导。针对这一盲区,目前的做法是多部门联合执法:由住建部门督促物业进行排查和通知,若车辆涉嫌盗抢或已公告报废,公安机关才能依法介入。鞍山市公安局曾指出,由于缺乏专门针对“僵尸车”的明确法律界定,治理存在难点,正积极推动立法完善。